天津市地震局印发《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
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局机关各部门,各所属事业单位:
《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已于2021年2月23日经局党组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天津市地震局
2021年2月2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为加强差旅费规范管理,杜绝虚报冒领、擅自扩大报销范围等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发生,现制定违规报销差旅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专项整治,及时纠治在差旅费报销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,强化干部职工责任意识、规矩意识,强化廉政风险防控,强化警示、警醒,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。
二、整治范围
局机关各部门、所属各事业单位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违规报销的差旅费。
三、整治内容
(一)虚构编造出差事由、实际未出差而报销差旅费的;
(二)虚开住宿费套取资金的;
(三)虚报冒领差旅费的;
(四)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;
(五)其他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。
四、专项整治方式
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五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纪检室,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。人员组成如下:
组 长:聂永安
副组长:李军
成 员:杨毅诚、杨绪连、张勇、姜淞然、杨静
职 责:
(一)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;
(二)听取各部门、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汇报;
(三)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。
六、实施步骤
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1日起开始,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:
(一)工作部署动员阶段(3月1日至5日)。局党组研究部署并印发方案,各部门、单位进行动员部署。
(二)自查自纠阶段(3月5日至3月19日)。各部门、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总结分析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本部门、单位差旅费报销情况,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,督促相关人员承认错误,自觉将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交财务部门,并就发现的问题、整改措施梳理后上报纪检室。各地震台站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天津地震台统一组织实施和汇总。
(三)抽查整治阶段(3月19日至3月31日)。由纪检、财务工作人员组成抽查组,有重点的进行抽查,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各部门、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。
(二)强化责任落实。各部门、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,组织本部门、单位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。在自查中未发现问题,而在抽查中或以后的审计、巡视等检查中发现问题的,将严肃处理。
(三)坚持靶向整治。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整改,举一反三,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,完善规章制度,堵塞风险漏洞,坚决杜绝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再次发生。